《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查询招标公告后发现,在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写道,“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那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吗?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在亚利聊政采241期中,专门谈到了这一话题。在她看来,采购人在招标文件里限定供应商的投标事项必须在经营范围之内,或者将经营范围列入实质性要求,是不合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详情】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查询招标公告后发现,在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写道,“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那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吗?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在亚利聊政采241期中,专门谈到了这一话题。在她看来,采购人在招标文件里限定供应商的投标事项必须在经营范围之内,或者将经营范围列入实质性要求,是不合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详情】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自2021年1月施行以来,一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未一并公开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2021年财政部公布的228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发现,其中一则家具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及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021-AL-007),因中标结果公告未公开中标供应商哈尔滨科诺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而被投诉。【详情】
2021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涉及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告共有7则,其中,包含1则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留意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及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021-AL-057),有四家供应商(相关当事人)反映了三个问题。比如,相关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采购代理机构涉嫌与供应商串通,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供应商质疑文件。【详情】